Article 3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统筹,加快建设快递物流园区,重点建设快件集散处理中心和共同配送标准仓,积极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快递业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

市人民政府、市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快建设区域性分拨中心,推动建设全国性省际分拨中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土地供应保障,并且预留长远发展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业用地申请,应当及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园区内物流仓储用地,可以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

Local Regulations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