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Chapter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Article 14In force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并接受财政、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Article 1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