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日产日清。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文明作业,保持运输工具密闭、清洁,防止生活垃圾遗漏、撒落,不得混合收运、处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

农村生活垃圾应当结合实际进行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推进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