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乡风文明促进工作考评制度,对乡风文明促进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评。

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风文明监督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村(居)民劝阻、投诉或者举报不文明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