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气候承载力,避免或者减轻工程建设、工业生产等对气候资源的不利影响,采取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节能减排等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改善气候条件,优化气候资源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