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的代表名额和比例,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按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确定。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合理配备少数民族的人员,并应当有朝鲜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