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社区矫正对象殴打、威胁、侮辱、骚扰、报复从事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