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劳动密集型小型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将生产车间设置在仓库上层,不得与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多家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合用同一建筑物或者相对集中的,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条件的,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