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居民居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运送到垃圾转运站;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运送到垃圾转运站。

Local Regulations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