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地方性法规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批准机关和通过日期、批准日期。经过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批准机关和修改日期、批准日期。

Local Regulations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