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Local Regulations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