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村寨规划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村寨规划服务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寨规划有关工作,参与村寨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