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

本条例所称养犬人,是指犬只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