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城市道路保洁作业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一)城市主要道路推广使用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二)采用专人清扫道路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三)城市生活垃圾、建筑余土、下水道的清疏污泥应当及时清运,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四)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至少洒水降尘或者冲洗一次;洒水降尘不得在上下班高峰时段进行或者在雨雪、最低气温在四摄氏度以下的天气进行。
机场、车站广场、码头、停车场、公园、城市广场、街头游园以及专用道路等露天公共场所,应当保持整洁,防止扬尘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