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鼓励发展城乡社区慈善事业,发展社区慈善组织,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引导群众、社区组织、单位参与慈善活动。

支持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建立联动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