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市场化就业服务作用,培育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享就业岗位信息。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