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能,依法做好反家庭暴力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研判等工作,将家庭纠纷、家庭暴力排查处置等信息及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反家庭暴力信息资源共享。
反家庭暴力信息数据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