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涉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的价格投诉、举报,根据实际情况,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市、区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存在违规违法情形的物业服务人信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录入信用信息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