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构建党建引领、政府指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等共同参与物业管理事务的协调运行机制。

鼓励社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依法参与物业服务活动,共同构建和谐社区。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