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并制定具体目标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植树工作,并为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