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经依法批准建设的项目,其选址、规模和风格等应当与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保护自然、人文景观以及周围的植被、水体、地貌。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与项目相配套的防治污染设施和防灭火、安全设施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