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成立。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七日内予以公告。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取得备案证明后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业主委员会账户。

Local Regulations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