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建立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制度。

保护名录应当载明保护对象的名称、权利属性、保护类别、地理位置、所属时代、保护价值等内容。

符合历史文化遗址认定条件且已纳入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保护的,直接列入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