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一)在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举报或者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使恐龙地质遗迹得到保护的;

(三)将合法收藏的恐龙化石捐赠给国有收藏单位的;

(四)发现恐龙化石及时报告或者上交的;

(五)其他对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