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报送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的;
(四)违反预算审查监督规定的其他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