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下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

(三)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四)近三年发生死亡事故等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的;

(五)存在重大危险源的。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