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法律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性目录。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