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应当按照省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职责,科学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提供下列全部或者部分公共法律服务:
(一)法治宣传教育;
(二)法律咨询、法律查询;
(三)法律援助;
(四)调解;
(五)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指引;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公共法律服务。
具备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以按照规定提供远程视频会见、探视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