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部门或者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通信、救生、消防设备以及合格船员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要求从事旅游、观光和娱乐活动的。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