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按照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监测,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教职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信教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
宗教活动场所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严格控制使用明火或者易引起火灾的器具;宗教活动场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应当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提前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