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同意的,申请人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