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确定。
监护人应当依法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提升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强意外事件预防、应对、处置能力;
(二)妥善看护患者,防止其伤害自身、危害他人或者社会;
(三)及时安排和协助患者就诊,按照规定为患者办理住院、出院等手续;
(四)按照医嘱督促患者按时治疗、接受随访;
(五)协助患者接受康复训练;
(六)患者出现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时,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应急处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其他监护责任。
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