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立法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In force为了规范青龙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6, 202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