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本地区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鼓励施用有机肥,推广科学施肥、节水灌溉和绿色防控技术,因地制宜开展科学轮作,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