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绿心城镇开发边界内和特殊单元的详细规划由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依据绿心规划和市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备案。
绿心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绿心规划组织编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绿心村庄规划应当在绿心规划公布后六个月内完成编制。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