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的需要,依法划定航线和禁航水域,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船舶、浮动设施不得在禁航水域进行航行、停泊和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该水域的,应当经过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