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