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专项考核。
省人民政府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