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应当依法纳入供应地块的规划条件,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套建设、移交的条件和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