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当符合相关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满足无障碍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要求,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统筹设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优先设置在建筑物低层,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在二层以上的,应当配置电梯或者无障碍通道。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