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本市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也可以由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推荐者应当向主席团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提名人、推荐者应当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