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本市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通过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办法,由主席团提出草案,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