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有关事项的决定,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预备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