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建筑垃圾处理实行联单管理制度,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联单包括产生单、运输单、处置单。联单载明的建筑垃圾类型、产生量、运输量、处置量应当一致。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