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建设具备养犬登记、信息公开、报告投诉、普法宣传、知识普及、信息记录等功能的养犬管理服务系统,提升养犬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养犬管理服务系统共享养犬登记、免疫、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