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技术工人,是指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并能够运用自身技能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其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分为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