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周边城市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网络和应急预警体系,协同治理太湖蓝藻、大气污染等跨区域环境问题,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共同保护。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处理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协商解决跨界环境污染纠纷。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