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态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建立生态文化资源基础数据库,保护利用太湖溇港、桑基鱼塘等文化遗产,弘扬丝绸文化、茶文化、竹文化等本地特色生态文化,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和建设。

鼓励开发与生态文化相关的创意产品、特色旅游商品、旅游精品线路,促进生态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