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本省有关行政机关可以就示范区规划统筹、标准统一、项目合作、设施共建、平台互通、信息共享等事项,与上海市、江苏省有关行政机关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执委会可以对协议的签署及其内容提出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