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资源信息化建设等纳入本级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水资源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 2024